宁安市桐合肉制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国英 | 注册资本:0.00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84MA1AXQ8A1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安市宁安镇三合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91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擅自停用经核定的包装间,未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专用功能间,将成品库与包材库混用;配料库内精制食用盐落地摆放,未按要求离地离墙存放。当事人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预包装食品标签中,“风味”二字过小,未做到标签清晰醒目。当事人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预包装食品配料表标注含有“猪肉”原料,现场检查未发现猪肉原料,且无法提供猪肉进货查验凭证,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A2260301724104001C),该批次产品猪源性成分未检出,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生产原料不符。该批次产品于2026年4月13日当日生产,共计119根,成本1.6元/根,售价2元/根,货值金额238元。产品未对外销售,扣押119根,其中16根用于抽样送检,剩余103根留存,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2026年4月11日生产“乡巴佬火腿肠”550根,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成本0.8元/根,售价1元/根,货值金额550元;截至检查当日已销售50根,获取违法所得50元,扣押未销售产品500根。当事人配料间存放标注2026年4月12日生产日期的桐合烤肠预印制空包材,该包材未灌装投产、未形成成品,未流入市场,系生产计划终止后剩余未及时报废所致,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1. 给予警告;
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
3. 没收涉案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乡巴佬火腿肠”500根、标签内容虚假的“哈尔滨风味红肠”119根(其中含因案件需要送检16根)。
4. 并处罚款人民币2075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800元,全部上缴国库。
20750.00元
-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