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坤锦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辉荣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2MACK8ENEXN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迎宾大道688号G区G38号二楼店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公处罚〔2024〕25号
-
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伍拾贰元(¥252元)整;
3、处以人民币叁佰壹拾伍元(¥315元)整的罚款。
315.00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5
2
兴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2024年06月04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赣州坤锦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迎宾大道688号G区G38号二楼店铺;法定代表人:李辉荣)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赣州坤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永惠永辉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单位为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左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给予赣州坤锦商贸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永惠永辉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31
3
兴市监特设处罚〔2023〕15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1.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元)。
30000.00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