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健堂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长森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18YMQP1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西南街丘(地)号6-8幢号107房号1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5﹞305号
经查,当事人讷河市健堂医药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从齐齐哈尔盛世万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悦康®头孢氨苄片(批号265250705)共计5盒,购进价格为4.85元/盒。以5.50元/盒的价格分别于2025年11月9日销售1盒、2025年11月17日销售1盒。2025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悦康®头孢氨苄片(批号265250705)1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悦康®头孢氨苄片(批号265250705)1盒又未开具销售凭证。至案发时,该药店销售该药品2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0日第三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于2025年12月4日销售了2盒悦康®头孢氨苄片(批号265250705)已开具销售凭证。
建议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