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旺兴 | 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BY6BDP8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0号第2栋同行商务4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葛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2025年7月2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光谷联合科技城C6-1的鄂州市丽欣酒店连锁有限公司(麗枫酒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同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时发现: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0日在对鄂州市丽欣酒店连锁有限公司(麗枫酒店)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出具书面结论文件(7月维保记录)未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章。该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1000.00元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20
2
武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3号
2025年1月8日,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中的联投金色港湾hi-mall商业街(武汉心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由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该单位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大队监督员填写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045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武开消技改字(2025)第0005号)。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15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17
3
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3号
现查明2024年8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0号第2栋同行商务403室的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且未进行任何项目的公示。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98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阳消技改字(2024)第0156号)、自行书写材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现决定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9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1
4
武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129号
2024年8月16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武汉车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由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该单位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大队监督员填写了填写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913号和武开消技改字(2024)第017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名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湖北蘅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1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