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盛世菩提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05XHGE4M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大厦2-1-150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6﹞17号
你单位应就2018-2024年实际取得经营收入计算确认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和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并补缴增值税及附税、企业所得税。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取得不含税收入共计2456118。61元,分别为:2018年度28012。43元,2019年度11579。13元,2020年度5389。06元,2021年度6999。27元,2022年486635。16元,2023年度898577。17元,2024年度1018926。39元。其中部分收入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申报。对你单位取得营业收入,存在主观故意少缴增值税及附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定性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第十七条、《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发布)第十八条,对你单位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处以应补缴偷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48519。81元(其中增值税罚款1512。7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52。95元,企业所得税罚款46954。12元)。
48519.81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3-06
2
津市监东上罚﹝2025﹞693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号“shengshiputi1509,昵称:圣世菩提&简爱精准护肤”在微信朋友圈和向反映人微信推送了反映材料中显示的宣传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依据。当事人上述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案发后,当事人已自行下架了相关宣传。案发时,当事人收款账户名称为商户李金琢,李金琢为当事人公司监事。当事人店内有价目表,对服务项目进行了明码标价。当事人公司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当事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过关于医疗美容的推送信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对水光皮肤年卡进行了前后不一致的宣传,无法证明当事人对店内的一款液体进行了可以口服的宣传。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