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粤海水产品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金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3MA5MUBXJ5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果市马头镇民生路7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2023]2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4日从****购进5千克的明虾(海水)进行销售,购进价格为****元/千克,销售价格为70.00元/千克。当日,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明虾(海水)被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根据《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市监发〔2023〕11号)的要求进行抽检,抽样单编号为:XBJ23451082634834180。抽样人员购买2千克明虾(海水)做为样品送检。2023年3月31日,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BFSQD030165008C)显示,食品名称:明虾(海水);被抽样单位名称:平果市粤海水产品批发部;检验项目: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等4项。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μg/kg;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9.2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31656.13-20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此,当事人于2023年3月14日购进并销售的明虾(海水)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350.00元;当事人已将不合格的明虾(海水)售罄,违法所得为30.00元。另查明:当事人在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上述事实,有《检验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现场提取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2023年6月1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案字〔2023〕21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当事人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警告#罚款0.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3万元#
300.00元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