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肇东市佳禾北大荒冷鲜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怀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2MA1B0HA84P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肇东市南三道街新纪元2号楼1层13号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13
2020-05-07
(2020)黑12民初4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黑龙江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与肇东市佳禾北大荒冷鲜肉店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市监处罚〔2025〕108号
经调查,2025年10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李东旭 潘有昌对肇东市佳禾北大荒冷鲜肉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由辽宁正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东北脆骨肠,净含量2.1千克/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21090000016,生产日期:2025年5月25日未索要购货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肇市监当罚【2025】155号,要求限期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11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肇东市佳禾北大荒冷鲜肉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由辽宁正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东北星厨火山石肉肠,净含量650克/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621090000016,生产日期:2025年3月07日,该店经营者在采购小东北星厨火山石肉肠后因有事外出关门几天,回来后忘记市场局执法人员的嘱咐,未索要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未索要购货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当事人未索要购货凭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核准证。《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采购食品未索要购货凭证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建议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如下: 1.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5-11-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