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少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1MA29AN786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二道69号永乐家园11幢801室(仅限办公使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1
(2025)浙0303民初5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乐清市石帆王建琴副食品商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1
(2025)浙0303民初50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汪**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3
2025-09-01
(2025)浙0303民初50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蔡**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4
2025-07-17
(2025)浙0303民初50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永中隆昇超市,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5
(2025)浙0303民初5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慧家宜贸易有限公司
乐清市石帆王建琴副食品商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市监处罚﹝2024﹞537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3年5月30日,当事人从生产厂家佛山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采购了40台FT-45A型号台扇,进货价61元/台。7月11日,当事人销售给瑞安市某便利店4台(抽检后2台退回给当事人),销售价格115元/台,销售返点10%,上述台扇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抽检,“标志和说明”、“耐热和耐燃”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7-200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剩余38台退回给厂家,共计货值4600元,违法所得85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台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85元,并处以罚款140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9-06-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