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205MA4W88228K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管理区矮石三队上窝子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5
(2025)粤01民终74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周**,南雄市珠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李**,莫**,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程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温**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27
(2024)粤0106民初41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
南雄市珠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广州程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李**,周**,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3
2024-08-05
(2024)粤0106民初41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南雄市珠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广州程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温**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4
2020-11-30
(2020)粤0114民初16280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郑**,广州市惠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韶曲交罚〔2026〕00048号
经调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于2026年02月15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F1913学小型轿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36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2
粤韶曲交罚〔2026〕00046号
经调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F9309学小型轿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36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3
粤韶曲交罚〔2026〕00047号
经调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于2026年02月24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F1913学小型轿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36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4
粤韶曲交罚〔2026〕00045号
经调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于2026年02月12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F1913学小型轿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序号36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5
粤韶曲交罚﹝2024﹞00416号
经调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于2024年09月11日在韶关市曲江区裕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F7983学涉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当事人违法情节一般,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43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