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文彬 | 注册资本:3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91796531746N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通湖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7
(2022)苏1302民初11074号
劳动争议
郭**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无锡诚智中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4-09
(2017)浙0604民催8号
申请公示催告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7
2021-04-13
(2021)沪0116民初51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66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8-17
2021-06-21
(2021)沪0116民初5143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17
2021-06-21
(2021)沪0116民初5143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汉瑞普泽粉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5-15
2019-05-09
(2017)渝0235民初1198号
股权转让纠纷
徐**与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8-11
2017-07-10
(2017)浙0604民催8号
申请公示催告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5-10-13
2015-07-15
(2015)宿豫执字第0372号
追偿权纠纷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与宿迁瑞教塑业有限公司、陈**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5-10-13
2015-07-15
(2015)宿豫执字第0373号
追偿权纠纷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与宿迁瑞教塑业有限公司、陈**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5-02-06
2014-12-15
(2014)宿中执监字第0104号
追偿权纠纷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4-08-18
2014-08-18
(2014)宿中商初字第0036号
追偿权纠纷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与 、陈**、陈**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4-06-19
2014-06-19
(2014)宿中商初字第0082号
追偿权纠纷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与 、陈**、陈**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32496.9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关缉违字(2022)3号
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关缉违字[2022]3号当事人: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方文彬,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海关编码为3217960234,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薄膜制品、塑胶制品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通湖大道。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当事人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向海关申领了4本加工贸易手册,手册编号分别为C23668150087C23668150237C236619A0089C236619A0216,备案料件均为聚丙烯粒子,成品均为聚丙烯薄膜,单耗均为0.9802千克。C2366850087手册于2018年5月11日设立,于2019年5月5日申请核销,于2019年5月6日结案,实际进口聚丙烯粒子1994000千克,实际出口成品2024178.68千克,内销补税保税原料9900.06千克。C23668150237手册于2018年12月20日设立,于2019年12月3日申请核销,于2019年12月11日结案,实际进口聚丙烯粒子9966750千克,实际出口成品10150904.64千克,内销补税保税原料16833.30千克。C236619A0089手册于2019年9月23日设立,于2020年8月21日申请核销,于2020年8月26日结案,实际进口聚丙烯粒子9998250千克,实际出口成品10142238.19千1克,内销补税保税原料56828.12千克。C236619A0216手册于2019年12月27日设立,于2020年11月26日申请核销,目前未结案,实际进口聚丙烯粒子9996750千克,实际出口成品10154102.80千克,内销补税保税原料43698.43千克。经调取当事人生产记录,发现上述4本手册成品品种增加,除了光膜,还研发生产了双面热封膜、防雾膜等双热品种聚丙烯薄膜,配方也在不断更新,C23668150087手册实际单耗为0.9767千克、C23668150237手册实际单耗为0.9794千克、C236619A0089手册实际单耗为0.9760千克、C236619A0216手册实际单耗为0.9657千克,在手册核销过程中,当事人因关务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对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结余料件没有做好对接工作,未及时变更单耗,仍按照备案的0.9802千克申报,构成单耗申报不实违规行为。因此,C23668150087手册实际还应结余7084.62千克聚丙烯粒子、C23668150237手册实际还应结余8120.69千克聚丙烯粒子、C236619A0089手册实际还应结余42597.41千克聚丙烯粒子、C236619A0216手册实际还应结余147234.50千克聚丙烯粒子,共计还应结余保税原料聚丙烯粒子205037.22千克,其中C23668150087、C23668150237、C236619A0089等3本手册实际还应结余的57802.72千克聚丙烯粒子已被当事人制成成品在国内销售给安徽科能包装有限公司、嘉祥县豪伟塑料制品厂等公司,C236619A0216手册实际还应结余的147234.50千克聚丙烯粒子目前仍在企业仓库。2经计核,当事人进口的上述205037.22千克聚丙烯粒子,货物价值人民币1325780.69元,涉及税款人民币224130.69元。
科处罚款人民币93000元
93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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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