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国雄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0542905339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92号中渝广场1幢36-办公5(自编号3608)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2025)渝0112民初1318号
劳动争议
陈*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23-03-20
(2022)渝0237民初48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重庆伊士顿智能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巫山分公司
巫山县人民法院
3
2023-02-22
(2022)渝0237民初48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巫山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伊士顿智能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巫山县人民法院
4
2021-05-20
(2020)渝0105民初8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刘*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5
2021-05-20
(2020)渝0105民初87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刘*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6
2021-05-12
(2020)渝0105民初8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7
2021-05-12
(2020)渝0105民初8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刘*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0-06-04
(2020)渝0105民初8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9
2020-06-04
(2020)渝0105民初870号
劳动合同纠纷
x**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0-06-04
(2020)渝0105民初8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刘*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1
2021-05-20
(2020)渝0105民初870号之一
劳动合同纠纷
刘*与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丰都市监处罚〔2026〕143号
经查,当事人系丰都县碧桂园小区44-1#(电梯编码:802403、注册代码:31105002302025062016)电梯的维保单位。该电梯使用单位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丰都分公司)。 2026年5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维保人员2026年4月22日对上述涉案电梯进行半月维保时,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层门门锁装置、底坑停止装置以及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等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2026年5月7日,当事人对碧桂园丰都分公司维保的电梯进行半月维保时,已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上述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买卖合同》中“质保期限:卖方所供电梯质保期为自安装完毕并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与买方办理书面交接且买方接收之日起24个月,并在两年内免费提供非人人损坏使用的备件(含易损件)”的约定,涉案电梯系2025年3月17日经重庆市特检院检验合格,目前处于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由当事人免费提供维护保养,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本局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案件录入时发现,当事人在2026年1月9日和2026年4月5日分别被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石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编号分别为:渝巴南市监处罚〔2025〕1363号、渝石柱市监处罚〔2026〕1083号)。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2
渝石柱市监处罚﹝2026﹞10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09月17日成立,在本县设立有2个电梯维保点,其中黄水维保点有员工5人,接了黄水林语岚山、黄水碧桂园、四季森林、华都尚景共4个小区的的电梯维保业务,维保电梯156台;县城维保点有员工2人,承接了碧桂园御府台、新九城2小区的电梯维保业务,维保电梯25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中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半月维保的要求,未对轿顶、底坑的垃圾进行清理、未对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及维护。2026年2月4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涉案电梯的维保整改情况报告,当事人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本案认定当事人违法持续时间3天。2024年11月7日、2025年1月22日,本局分别对当事人身负维保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林语岚山、县城碧桂园二期御府台2个小区的多台电梯开展现场检查,存在轿顶、机房、坑底垃圾较多、导靴上油杯存油量低于最低线等违法行为。2025年5月13日,本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详见《渝石柱市监处罚〔2025〕30号》)本案认定当事人在一年内发生了两次同一违法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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