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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荣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E8XXX7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通福五区10栋2单元2楼(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6
(2023)浙0782民初104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杨**,何**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3-02-27
(2023)浙0782民初15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洪**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3-02-27
(2023)浙0782民初15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洪**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2-02-16
(2022)浙0782民初1121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浩东(义乌)律师事务所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0-10-26
(2020)浙0782民初1373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6
2022-11-14
(2022)浙0782执6255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浩东(义乌)律师事务所、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10-26
2022-10-25
(2022)浙0782执1715号
民事
顾**、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6-11
2022-02-28
(2022)浙0782民初1121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浩东(义乌)律师事务所、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04
2020-10-27
(2020)浙0782民初1373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8387.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3-25
2019-12-27
(2019)闽0722民初2483号
合伙协议纠纷
曹**、杨**等与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6129.0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4〕28J17
2024年1月24日,麻金良驾驶浙G87695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货物从金东区塘雅到鞋塘,2024年1月24日9时0分,在途径金东区鞋塘广顺街时,被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运载的是沙石,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并且未能当场改正。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车辆浙G87695为本年度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24
2
金运政罚〔2024〕28J12
2024年1月16日,耿奎驾驶浙G82350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货物从羊尖山到菜鸟园,2024年1月16日12时00分,在途径天山路时,被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运载的是水稳,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并且未能当场改正。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车辆浙G82350为本年度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9
3
金路政罚﹝2023﹞501217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7日15时37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725.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2
4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327号
当事人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梨枫村马中坑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警告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东阳市行政执法局
2023-11-23
5
金运政罚〔2023〕28J100
2023年11月21日,王团结驾驶浙G88353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货物从羊尖山到八咏,2023年11月21日11时10分,在途径曹塘澧5K+700M时,被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运载的是石子,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并且未能当场改正。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车辆浙G88353为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22
6
金路政罚﹝2023﹞28602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3日10时01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曹岭线15K+900m路段检查时发现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零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零伍拾元整。
805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7
金路政罚﹝2023﹞421067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24日09时15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7(东永线)东阳方向K12+980M检查时发现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优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在公路范围内进行其他污染公路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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