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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纪营注册资本:506.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02MA3MNEB657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昌润路北首1号诺先行物流园H03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刘**,张**,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3
2025-07-31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东阿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4
2025-02-25
保证合同纠纷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武**
山东兴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5
2024-08-05
(2024)鲁1503民初28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岳**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4-06-25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7
2024-03-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8
2024-03-21
(2024)鲁1502民初17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赵**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9
2024-03-06
(2024)鲁1502民初11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付**,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10
2023-07-11
(2023)鲁1502民初636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6
2021-09-30
(2021)鲁1502民初701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谭**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11-26
2019-07-30
(2019)鲁1502民初5187号
保险纠纷
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1502202400350
2024年06月21日 14时04分,当事人王庆乐携带抄告函来到违章处理室,对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鲁PR3297(黄色)车辆年审逾期违法处理,执法人员李伟飞、豆立牧向王庆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核实该车营运证号为****1,审验有效期为2023-03,该车分别已于2023年 03月 14日和2024你啊03月15日进行了安全检测和评定,检测全部合格。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车属已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超过三个月的,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行为。证据:抄告函、《道路运输证》、检测报告单。(以下空白)
罚款壹仟零壹元整
1001.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1
2
J371502202400114
2024年03月07日 15时11分,当事人张国军携带抄告函来到违章处理室,对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鲁PU0718(黄色)车辆年审逾期违法处理,执法人员李伟飞、杨志刚向张国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核实该车营运证号为****5,审验有效期为2023-02,已分别于2023年 02月17日和2024年02月26日进行了安全检测和评定,检测全部合格。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该车属已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3个月且主动补审的情形,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法行为。证据:抄告函、《道路运输证》、检测报告单。(以下空白)
罚款壹仟零壹元整
1001.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7
3
J371502202400015
2024年01月08日 14时24分,聊城市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局运管股在询问室进行调查询问,执法人员王福强、郭栋向谭纪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公司安全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司负责人声称进行过安全培训,但未及时全面的记录签到和授课情况,无法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资料。经调查认定聊城市谭氏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谭纪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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