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志丹县汇康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随林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25MA6YF9N28Q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中心街东升超市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2
(2025)陕06民终6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志丹支公司
志丹县汇康医药有限公司,志丹县东升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09
(2024)陕0625民初1032号
合同纠纷
志丹县汇康医药有限公司
东升购物中心,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志丹县支公司
志丹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志丹市监处罚﹝2025﹞6号
2025年7月3日我局接到志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追溯码无随货同行单问题便函,函件第一阶段追溯码疑点线索反馈表显示志丹县汇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4盒宣肺止嗽合剂药品追溯码异常。我局立即就问题线索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情况:该店正常营业,线索函涉及的4盒宣肺止嗽合剂追溯码分别为84305840239115082417、84305840288343664693、84305840293454103761、84305840293475565515,批号(CP002240638)均已销售,无以上同批次药品库存。负责人现场提供陕西光泽光大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资质打印件1份,不能提供以上药品的购进票据及税票。执法人员现场提取药品销售凭证1张。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无法提供涉案药品的供货商原始资质、涉案药品的购进票据,并通过医保刷卡将药品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