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清净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在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2L54223405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永昌小区20号楼4-7轴网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3〕14020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原产国:韩国;批准文号:国妆特进字J20201418;生产批号: 8803348047926;限期使用日期:2025.11.17;贮存条件:室温、避光;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2日在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庆尚百货商品店购进。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主体登记证明、合格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职责。厂家随货附带中文标签,当事人上架销售未及时进行张贴。当事人销售的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售价28元/盒,进货价22元/盒,进货10盒,货值金额280元。至案发时止,经当事人确认,销售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为无中文标签产品,销售了5盒,销售金额140元,即违法所得140元。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原产国:韩国;批准文号:国妆特进字J20201418;生产批号: 8803348047926;限期使用日期:2025.11.17;贮存条件:室温、避光;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2日在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庆尚百货商品店购进。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主体登记证明、合格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职责。厂家随货附带中文标签,当事人上架销售未及时进行张贴。当事人销售的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售价28元/盒,进货价22元/盒,进货10盒,货值金额280元。至案发时止,经当事人确认,销售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为无中文标签产品,销售了5盒,销售金额140元,即违法所得14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与原标签内容一致”之规定构成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科馥染发剂3N深褐色染发剂60g/盒,1盒。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3、罚款5000元。总计罚没款5140元。
5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3-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