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同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庆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J3T6K2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2号银花家园商住楼3幢1单元1层14号[遵义社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消行罚决字〔2023〕第0253号
2023年11月24日,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2号银花家园商住楼3幢1单元1层14号[遵义社区]的贵州同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6J3T6K25,法定代表人:李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厨房使用的商业燃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2.5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11月24日,我大队依法下发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南消限字〔2023〕第1486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11月26日前整改完毕。2023年11月27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贵州同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复查发现该单位厨房使用的商业燃具仍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存在逾期未改的情况
给予贵州同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厨房燃气用具,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