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凤起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直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2MA5ML3J77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香山大道凤起东方小区A栋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武市监处罚〔2023〕44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29日从南宁市原自好食品经营部以3.5元/包的价格购进1包炼乳香蕉味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02月06日,保质期180天),并置于商行内货架上以5.5元/包的价格销售;于2023年6月25日从南宁市武鸣区其成百货批发部以3.5元/袋的价格购进2袋开口枣(生产日期2023-05-09,保质期90天),并置于商行内货架上以5元/袋的价格销售;于2022年4月23日从南宁市耀阳经营部以1.32元/包的价格购进10包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 (生产日期2022-01-02,保质期18个月),并置于超市内货架上以1.5元/包的价格销售。上述3款食品分别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8日、2023年7月3日开始超过保质期,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仍将上述均已超过保质期的1包炼乳香蕉味蛋糕、1袋开口枣及2包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置于商行内的货架上待售。因当事人建立的销售台账未备注各产品生产日期或批次,未能查实保质期截止日期后当事人销售上述同批次食品的销售情况,无法核实其违法所得,涉案金额以销售价格计算共计13.5元。
1.没收涉案的1包炼乳香蕉味蛋糕、1袋开口枣及2包王守義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
2.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