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仙指道健康养生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天琼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MA6Q8RYY3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凤城春色小区东湖商务港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安处罚﹝2024﹞88号
经查,当事人在未经市场监管部门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23年12月18日开始为顾客及员工提供供餐服务,供餐天数是88天,所使用的原材料等货值金额共9680元。因当事人对餐食不单独收费,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