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欣永汇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6MAD5TJCE6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国鑫路11号大悦荟第1层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4〕394号
; ; 当事人于2024年3月31日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市场蔬菜市场20区041号的个体工商户购进螺丝椒25,进价3元,购进金额75元。上述批次螺丝椒销售价格9.96元。2024年4月1日抽样检查时,当事人经营现场剩余16.75(25-8.25=16.75),抽样人员以16.75为基数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螺丝椒进行抽样检查。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抽样当日的螺丝椒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共计166.83元(16.75;9.96元=166.83元)。; ; 我局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螺丝椒《检验报告》:2450000034173010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签发日期:2024-04-25;。2024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螺丝椒《检验报告》:2450000034173010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24500000341730104、《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并出示了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者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自检报告,提供了购进票据,执法人员对检查、送达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 综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货值金额166.83元(16.75;9.96元=166.83元),获违法所得为166.83元。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如下行政处罚:; ; 1.没收违法所得166.83元;; ;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