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雪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MA17QT1X22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向阳路盛安商务港3栋3单元305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6〕120号
榆树市馨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云春雷、于浩负责馨荷苑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二人均已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在有效期内。2026年2月1日,两人在对馨荷苑小区的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并未依照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因馨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的维保合同中维护保养费用以年度计算,未说明单次维保费用,故本案中违法所得为零。
2026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两节期间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到榆树市馨荷苑小区进行电梯检查,经执法人员查看电梯内张贴的维保记录及物业留存的维保记录,2月1日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电梯进行了每半月维保,维保人员:云春雷、于浩,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物业办公室的监控录像,发现工作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经查,榆树市馨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书,榆树市顺通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云春雷、于浩负责馨荷苑小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二人均已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在有效期内。2026年2月1日,两人在对馨荷苑小区的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并未依照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因馨荷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的维保合同中维护保养费用以年度计算,未说明单次维保费用,故本案中违法所得为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