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固(重庆)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成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0MAK4PLQT3U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370号
经查,当事人办有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MAK4PLQT3U,住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法定代表人:何成,注册资本:1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一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水污染处理等。于2026年1月16日经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 ? 现查明,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何成于2026年1月8日找到中介(微信号“wxid_fev3h50rvuwo22”,电话17323790508),该中介为当事人提供用于办理注册登记的产权证明,何成支付中介费500元。该注册地产权证明编号为渝(2021)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98297号,权利人邵常敏,坐落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2026年1月14日,当事人另委托代办人员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代办人员用上述注册地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代办人员提交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为邵常敏,承租方为中固(重庆)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筹备),租赁房屋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租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租赁合同落款处有出租方邵常敏和承租方法定代表人何成的签字。2026年1月16日,我局注册许可科经过核准,为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 ? 2026年1月27日,我局注册许可科发现在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短时间内注册成立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多家公司,该注册地产权证疑似虚假材料。2026年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到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开展实地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该地点开展经营。执法人员遂对该房产的物业公司进行查访,经初步核查农博城21幢2-10权利人与当事人注册登记时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上记载的权利人不一致。 ? 2026年2月26日,我局向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协查函(渝綦江市监函【2026】10号),请求协助查询当事人注册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的真伪。2026年3月3日,我局收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复函(綦规资函【2026】51号),经查询,渝(2021)綦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98297号产权证书权利人为代世书,房屋坐落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胡家湾2号綦江农博城21幢2-10,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当事人注册时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载明的权利人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结果不符。 ? 综上,当事人注册营业执照时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均为虚假材料。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