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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祥和宾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秀兰注册资本:3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202MA369DDA77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方兴大厦3栋5楼5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价罚【2024】006号
经查,当事人酒店在2024年4月12日签订《昌江区旅游住宿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五一”期间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理性合理定价。承诺酒店房价涨幅按照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来确定2024年“五一”期间的房价涨幅不超过150%。 当事人在2024年“五一”假期间不履行价格承诺 ,三个房型(大床房、双人间、三人间)房价涨幅均超过150%。根据5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结账系统调取的上述四种房型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的所有成交记录核算:平均实际成交价(计算方式:2024年3月1日至31日各单间房价相加总金额÷实际入住天数)分别为:大床房97元、双床房117元、三人间144.5元; 并根据上述三种房型2024年以“五一”假期间所有成交记录核算后( 计算方式:基准价格大床房为97*2.5=242.5元/间,双人间117*2.5=292.5元/间,三人间144.5*2.5=361.5元/间;以基准价格比对当事人“五一”期间每间每夜的房价,把各类房型超出金额相加)得出:5月1日至5月3日双人间一共超出628.74元、单人间(大床房)一共超出892.2元、三人间一共超出407.5元/间,共计1928.44元。当事人酒店在配合我局询问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承认没有仔细按照《昌江区旅游住宿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的要求按照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为基准来确定春节期间的房价,并对上述1928.44元的违法所得表示认可。
处违法所得1倍1928.44元罚款
1928.44元
昌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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