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21556553890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晋城沁水县龙港镇辛家河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6
(2024)晋0521民初153号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邓**,陕西玖禾环保物资有限公司
沁水县人民法院
2
2023-06-02
罚款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晋城市人民政府
阳城县人民法院
3
2022-08-25
(2022)晋0521民初928号
租赁合同纠纷
陕西玖禾环保物资有限公司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王*
沁水县人民法院
4
2022-07-19
(2022)晋0521民初680号
执行异议之诉
甘**
贾**
沁水县人民法院
5
2021-03-26
(2021)晋05民终211号
合同纠纷
刘**,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3-26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刘**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2-25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刘**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2-11
(2020)晋0521民初957号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刘**
沁水县人民法院
9
2020-10-19
(2020)晋0521民初957号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
刘**
沁水县人民法院
10
2019-02-01
(2019)晋0502民初2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刘*,崔*,晋城市宝杰工贸有限公司,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王**,王**,赵*,郭*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7
2025-03-27
(2025)晋0521执161号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33443.00元
执行案件
2
2025-04-27
2025-04-27
(2025)晋0521执34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武**、王**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4-17
2025-03-06
(2025)晋0521民初99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山西沁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11-09
2024-02-27
(2024)晋0521民初153号
合同纠纷
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陕西玖禾环保物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9-25
2024-09-06
(2024)晋0521执保222号
财产保全
梁**、王**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267260.00元
执行案件
6
2021-11-19
2021-10-27
(2021)晋0521执555号
合同纠纷
刘**、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1-11
2021-10-20
(2021)晋0521执异30号
合同纠纷
刘**、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4-29
2021-04-09
(2021)晋0521民初26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与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25
2019-06-17
(2019)晋0521执4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与陈**、沁水县瑞泽新型建材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3484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19-04-29
2019-02-27
(2019)晋0502民初2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与晋城市宝杰工贸有限公司、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99742.5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沁环罚﹝2026﹞2号
在接受监督检查时提供虚假监测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仟元整。
106000.00元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6-03-09
2
晋市环(沁)罚﹝2025﹞1号
2025年4月1日6时、7时、8时、9时、10时,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值分别为186.195毫克/立方米、215.231毫克/立方米、225.304毫克/立方米、234.689毫克/立方米、174.156毫克/立方米;在2025年4月2日5时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值为228.927毫克/立方米,超过你厂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执行标准(150毫克/立方米)。
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
330000.00元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2025-07-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