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五湖芷怡生态农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中姣 | 注册资本:0.00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4CKW941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五湖渔场五湖大道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412号
据当事人陈述,2025年3月,当事人从仙桃市农贸市场购进8盒“农家亲”辣脱水金菇,单价为6元/盒,通过现金支付48元,当事人将上述8盒“农家亲”辣脱水金菇采购回来后一直放在仓库中未使用。2025年6月,仙桃供货商配送10瓶“悦享客”双柚汁至店铺内,单价为15元/瓶,通过现金支付150元,随后以20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2026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操作间发现右上角堆放多箱饮品包括“悦享客”双柚汁2瓶,在小仓库内发现8盒“农家亲”辣脱水金菇,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截至目前,当事人购进的10瓶“悦享客”双柚汁,购进价格为15元/瓶,已销售8瓶,剩余2瓶未使用,货值金额为30元。当事人购进的香辣脱水金菇罐头8盒,购进价格为6元/盒,剩余8盒未使用,货值金额为48元,两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78元。上述食品因购进数量少,当事人没有索要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当事人现金支付也没有付款凭证,上述食品均未开封,处于待使用状态,故无违法所得,所有数据以当事人口述为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悦享客”双柚汁2瓶、“农家亲”辣脱水金菇8盒;2、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