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凌云县鲜果拍档水果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鹏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7MA5Q1DT56H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32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凌市监处[2023]127号
按照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抽样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对位于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324号的凌云县鲜果拍档水果商行经营的伦晚橙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具体信息如下:伦晚橙抽样基数为28kg、抽样数量为6.03kg、单价为27.6元/kg。2023年7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伦晚橙的《检验报告》(NO:PCTS-20230627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相关权利,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认可检验结果。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1日从百色市右江区鲜果拍档水果批发中心购进上述批次伦晚橙,购进数量为28kg,购进单价为11元/kg,上述批次伦晚橙在《检验报告》送达之日为止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27.6元/kg,违法所得772.8元。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陈鹏佳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3.《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伦晚橙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抽样单编号:DBJ23451027638900104)、样品购置费用收据、伦晚橙的《检验报告》(NO:PCTS-202306279)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上述伦晚橙抽检不合格的事实;4.品创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抽样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对凌云县鲜果拍档水果商行进行抽样现场照片6张,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伦晚橙的事实; 5.本局于2023年7月13日向当事人现场送达伦晚橙检验结果及核查检查的照片3张,上述伦晚橙的《现场笔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调查记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责令整改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检验结果确认回执》《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本局依法对抽样检验结果如实送达并要求整改的事实;6.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上述伦晚橙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事实;7.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的《关于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配合调查的事实;8.当事人向本局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本局对黄秀北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事实。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7728万元#
500.00元
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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