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山乡苦荞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启练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5MA6E3FH30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忠信镇石笋村乔土湾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真市场监管局市监处字﹝2023﹞80号
主要证据及证明目的: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实案件来源情况、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等相关事实; 2.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实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及相关经营资质合法等事实; 3.当事人向本机关提交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实当事人委托处理相关事项的事实; 4.2023年11月2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被委托人开展第一次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实了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事实及相关涉案物品的相关数量、价格等相关事实; 5.本机关执法人员提取了当事人2023年9月25日灌注包装生产记录表一份,证实了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及相关数量等事实; 6.本机关执法人员提取了涉案白酒包装原料酒《检测报告》3份,证实了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有调查询问(执法、办案)人员、被调查询问人员、当事人签字或盖手印认可。 2023年12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道市监罚告字〔2023〕80号),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0.5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100.00元
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