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王灵镇志强日用百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志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6MA5LFW7Q1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宾阳县王灵镇王灵农场一队右边入口直入第17间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宾市监处罚〔2024〕84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宾阳县王灵镇王灵农场一队右边入口直入第17间铺面“宾阳县王灵镇志强日用百货经营部”从事个体经营,注册成立“宾阳县王灵镇志强日用百货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126MA5LFW7Q1J。当事人在个体经营活动中,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他经营卷烟的商店处购进卷烟在自己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2024年1月12日,当事人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本局和宾阳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查获,现场查获品牌卷烟18种共9.9条,价值1816.39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烟草进销货台帐,也无法提供票据,烟草销售具体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均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拟对其罚款人民币540元的行政处罚。
540.00元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