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占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109115539X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窑店镇街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3
(2021)甘0821民初73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
刘**,泾川县聚源宏投资有限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2
2021-05-13
(2021)甘0821民初7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刘**,泾川县聚源宏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人民法院
3
2021-03-18
(2021)甘0821民初1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4
2021-03-18
(2021)甘0821民初1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5
2019-06-03
(2019)甘0821民初10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李**,王**,董**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人民法院
6
2019-06-03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李**
泾川县人民法院
7
2019-06-03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雷**
泾川县人民法院
8
2019-06-03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胡**
泾川县人民法院
9
2019-05-15
(2019)甘0821民初9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10
2019-05-15
(2019)甘0821民初9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杜*
泾川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8
2021-11-14
(2021)甘0821执5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赵**、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16
2021-10-27
(2021)甘0821民初17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等雷*、刘*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4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9-01
2021-04-09
(2021)甘0821民初1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与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835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8-30
2021-06-25
(2021)甘0821民初73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与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56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8-30
2021-06-24
(2021)甘0821民初7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15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2-24
2020-08-29
(2020)甘0821执368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24
2020-08-29
(2020)甘0821执369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2-24
2020-08-29
(2020)甘0821执371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24
2020-08-29
(2020)甘0821执370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樊**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6-17
2019-05-28
(2019)甘0821民初9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与毛*、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5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3】180号
经查,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登记注册,执法人员在其登记的住所地检查未发现其开展经营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到其报送并公示的2022年度报告。经住所地村民委员会证实于2022年8月停止经营,经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窑店税务分局核实税务登记已注销。泾川县长庆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登记注册,执法人员在其登记的住所地检查未发现其开展经营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到其报送并公示的2022年度报告。经住所地村民委员会证实其于2022年11月停止经营,经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窑店税务分局核实其未进行税务登记。泾川县红源禽蛋销售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登记注册,执法人员在其登记的住所地检查未发现其开展经营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到其报送并公示的2022年度报告。经住所地村民委员会证实其于2022年9月停止经营,经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窑店税务分局核实其正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另经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核实未查到上述3家企业银行开户信息。上述事实均证实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1.对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吊销许可证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3-12-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