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旌阳区小朱姐干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顺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603MA631FM82A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元区青云山路北段19号德阳恒大国际商贸城21栋1-1,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旌市监处〔2024〕51060324000031号
现查明:2023年11月1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姜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SP2023C1178),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报告无异议。当事人购进单价为22元/公斤,销售单价为30元/公斤,该批次总共购进了4公斤,抽检前销售了1公斤。抽样基数为3公斤,取样数量为1.4公斤,备样为1.6公斤。货值金额为90元,违法所得42元。
没收违法所得0.0042万元,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6
2
德旌市监罚〔2024〕50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4日对位于德阳市恒大国际商贸城21栋1-1、1-1号的旌阳区小朱姐干杂店的姜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SP2023C1178),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42元; 2.没收姜干1.6公斤; 3.减轻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