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崔昌桂副食调料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昌桂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3MA063TD517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A2-5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2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4〕1711
当事人于2024年9月,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入盐水渍菜(五香金条)(酱腌菜)(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9月14日)10箱,购进单价37.5元/箱,购货款375元。截至2024年10月23日,上述批次盐水渍菜(五香金条)(酱腌菜)已售出10箱,其中6箱为抽样检验购买样品使用,单价37.5元/箱;另4箱在当事人店铺中售出,单价42.5元/箱,销售额共计395元,无库存。本案调查中当事人表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2
津辰市监处罚〔2025〕1712
当事人于2024年9月,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入盐水渍菜(紫香菜)(酱腌菜)(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8月28日)10箱,购进单价22元/箱,购货款220元。截至2024年10月23日,上述批次盐水渍菜(紫香菜)(酱腌菜)已售出10箱,销售单价为25元/箱,销售额250元,获利30元,无库存。本案调查中当事人表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盐水渍菜(紫香菜)(酱腌菜)以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250元,违法所得3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3
津辰市监处罚〔2023〕617号
2023年6月23日我局接到“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转办单”、检验报告(No:23Z01922)等相关材料显示,天津市崔昌桂副食调料经营部销售的水晶蒜(盐水渍菜)(抽样单编号:GZJ231200001111330083)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实测值:二氧化硫残留量 0.244g/kg),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2023年5月23日从天津市乐润鲜商贸有限公司购入涉案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水晶蒜(盐水渍菜)10件(3kg/件,共计30kg),进货价22元/件(约7.3元/kg),购货款共计220元,销售价8.4元/kg,已全部售出。本案货值金额252元,违法所得32元。
1.没收违法所得32元;2.罚款25000元。
25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