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数链通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赛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03MAELNLNG1J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5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台市监茶处罚〔2026〕60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其与四川明珠出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社区团购业务合作,由四川明珠出海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直播间雇佣主播直播,并将直播链接推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于2025年5月在台江区设立门店作为运营场所,前期通过优惠活动(例如1元购买6个鸡蛋)引导顾客加入社区团购微信群并注册会员,由店长在群内转发直播链接,并不定时发放红包提醒并推介顾客观看。顾客在观看直播过程中自行下单购买产品,随后由直播公司统一配送到当事人门店,消费者可到门店领取商品。当事人的盈利模式为直播间销售金额的返点,其中“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的返点比例为8%。
2025年10月21日,当事人在“福火火河口店生活⑧群”群内转发关于“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的直播链接,直播的主播宣传“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能预防新冠。当事人自述本次在直播间销售给群成员3份(每份4盒)“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售价为99元每份,尽管当事人陈述退货2份,但无法提供相应凭证。故本案认定当事人销售金额为297元,返点金额为23.76元。“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为普通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江中食疗江中猴菇米稀人参茯苓米糊“预防新冠”的依据,构成虚假宣传。本案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3.76元。
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达当事人经营场所,当事人已进行整改。
-
-元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