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慧园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481K4Y5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16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6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赣州智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航市监处罚﹝2024﹞1014号
经查,当事人2023年1月12日生产脉搏血氧仪(型号YBK303,批号YBK303230112)5500台,由于市场需求量较少,2024年1月1日将300台以7元/台价格销售给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台于2024年2月28日,被抽检单位以18元/台价格抽检使用;97台由当事人赠予客户体验,2台存放于留样室,剩余5100台未销售的存放于当事人三楼成品库。4月26日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C-2024-0006、ZC-2024-0010)后,当日发布召回信息,4月26日从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29台脉搏血氧仪,并退还203元货款。 当事人2022年12月19日生产脉搏血氧仪(型号YBK303,批号YBK303221219)650台,并于当日以7元/台价格销售给上海木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350台,12月20日以7元/台价格销售给江苏中南同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0台。上海木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将该批次脉搏血氧仪销售给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靖江人民北路店。2024年5月10日,当事人发布召回信息,从上海木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召回52台该批次脉搏血氧仪,并退还货款364元。 虽然在当事人仓库进行抽样的脉搏血氧仪(型号YBK303,批号YBK303230112)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抽样编号:4124101000510)显示价格为18元/台,但当事人与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BK-XS-A1-20240101001)和与江苏中南同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版本号:YBK-XS-AL-20221220)及采购退货单(单据编号:JT0000000036)显示价格均为7元/台。而且同种脉搏血氧仪(型号YBK303,批号YBK303221219)销售发票上面显示价格也为7元/台。经核实,18元/台价格为当事人面向市场销售的零售价格,7元/台是当事人的批发价。故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涉案医疗器械除向抽检单位售出的1台为18元外,其余货值金额均应以7元/台价格计算,货值金额共计43061元,销售金额为6668元,已销售金额扣除向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退赔203元及向上海木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退赔的364元,违法所得共计6101元。
1.没收违法所得6101元;2.免于罚款。
0.00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2
2
郑航市监处罚﹝2024﹞2002号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行为
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48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25元; 3.没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压缩空气式雾化器3台。
48000.00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