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继曾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5MA2H4Y502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殷夫路28号(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3
(2024)浙0225民诉前调673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刘**
宁波永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象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201546
2025年9月17日14时41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9-1306:47:40车号为浙B2M782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51+8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3.4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45吨。
-
517.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4
2
甬路政罚〔2025〕20597
2025年3月21日10时26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1815:11:33车号为浙B2S773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1.0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02吨。
-
153.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4
3
甬路政罚〔2025〕20372
2025年3月21日10时26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费翔、宋文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1815:11:33车号为浙B2S773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1.0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02吨。
-
153.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08
4
甬路政罚〔2024〕212917
2024年12月15日12时57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06 15:24:40车号为浙B3M027在S313(普宁线)宁海方向K228+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1.5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55吨。
-
232.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4
5
甬路政罚〔2024〕212418
2024年10月9日13时56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03 15:43:25车号为浙B3M669在S202(嘉象线)象山方向K244+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1.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21吨。
-
181.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3
6
甬路政罚〔2024〕212322
2024年10月4日15时12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28 08:18:05车号为浙B5D967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3吨。
-
34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4
7
甬路政罚〔2024〕212321
2024年7月19日10时24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8 13:21:31车号为浙B3C209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4.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5吨。
-
67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4
8
甬路政罚〔2024〕212323
2024年10月4日15时12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28 10:28:12车号为浙B5T708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3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35吨。
-
352.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4
9
甬路政罚〔2024〕212158
2024年7月19日9时42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17 17:46:13车号为浙B2Q881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5.7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74吨。
-
861.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8
10
甬路政罚〔2024〕212169
2024年10月4日15时12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钱挺、翁武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28 08:18:05车号为浙B5D967在S314(象天线)象山方向K3+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3吨。
-
345.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