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元宝山区李海龙麻辣烫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莉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3MA0R55AN4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商业街中段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元市监处罚〔2026〕19号
2026年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的麻辣烫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所经营饮料对应货架位置未有商品标价签,未对该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任改正通知书。2026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元宝山区李海龙麻辣烫店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店内销售的饮料仍然未明码标价,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当事人自述该批商品共进可口可乐24瓶、雪碧24瓶、娃哈哈冰红茶18瓶,购进价2.2元/瓶,销售价3元/瓶。农夫山泉茶π24瓶购进价3.4元/瓶,销售价5元/瓶。大窑嘉宾18罐购进价3元/瓶,销售价5元/瓶。经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自述该饮料购进回来摆放货架上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150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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