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慈利县飞明电动车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飞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821MA4QAXUU98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土产公司3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字[2025]45号
2024年12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雅迪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外观与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不一致,执法人员对这2种型号涉嫌不合格的雅迪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当场进行了抽样,并对这2种型号8辆雅迪电动自行车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2024年12月11日,本局委托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这2种型号雅迪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测,于2024年12月30日本局收到上述2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检验报告,检测结论均判定为不合格----尺寸限值(鞍座长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具体如下:慈利县电动车明细表1216及检验报告No:JZV20241216001;检验检测报告No:JZV20241216002;共2份。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将这2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检测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当场放弃复检。 现查明,当事人为了方便更好的销售,通过网购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相关的零配件,把从这两个型号的雅迪电动自行车的鞍座进行了改装,但是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还尚未销售。
1、没收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鞍座8个; 2、罚款15720元。
15720.00元
张家界市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7
2
慈市监处字[2024]98号
慈利县飞明电动车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没收上述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鞍座28个;2、罚款39810元。
39810.00元
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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