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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扬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02MA0QJ1NB3F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8
(2025)内0902民初4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何**
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邓**,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2
(2024)内0902民初2077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3
2023-02-06
(2023)内0902民初1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史**
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4
2023-02-0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史**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5
2021-12-14
(2021)内0902民初43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6
2021-12-1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7
2021-08-12
(2021)内0902民初2645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高**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8
2021-08-03
(2021)内0902民初2645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高**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9
2021-07-30
(2021)内0902民初2645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高**
乌兰察布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该单位存在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结合《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2轻微违法情节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5-25
2
集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8号
该场所在广场步行街中庭、电扶梯下方消防通道内设立摊位、商铺、游乐设施,存在可燃物;营业厅内部分商铺防火玻璃未设置或者达不到耐火极限;广场防烟楼梯间前室防火门被拆除,设置其他使用功能;末端试水装置和每层试水装置未设置排水设施;影院二层走道顶棚设置网格栅;喷淋头喷水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商铺通向共用疏散走道一侧的防火门和前室与步行街连接处的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兰察布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28500.00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