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要塞新品茶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玉琴 | 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281MA1NXEXWXL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阴市天鹤路97-9号、9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澄市监处罚〔2023〕0703519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涉案茶饼从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购入的,其中白茶贡眉(茶饼)购入年份未知,高山贡眉(茶饼)为2021年购入,茶饼除了用于销售,部分自用,具体购入、销售情况当事人未记账无法核实。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4块茶饼,297元/块,其中白茶贡眉(茶饼)3块,高山贡眉1块。
2023年1月4日,我局向上述产品产地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截止案件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到回函。
我局对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负责人调查涉案茶饼基本情况,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与福鼎市某茶农(微信号为千张茗福鼎白茶厂家,昵称:千张茗@廖)长期合作,现场都是裸露的茶饼,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选购以后茶农会拿纸包起来寄给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高山贡眉(茶饼)采购时就是该流程。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在订购高山贡眉(茶饼),供应商告知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福鼎市已开始规范茶饼市场,并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合格证明未存留。江阴市澄江竹绿茶行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福鼎市青山园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廖书景,贡眉(福鼎白茶(茶饼))出品商(福建指茗茶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为廖书景。
综上,当事人经营高山贡眉(茶饼)货值金额891元,违法所得297元;经营白茶贡眉(茶饼)的货值金额891元,违法所得891元。
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仅能提供出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提供采购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未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当事人经营散装茶饼贡眉【福鼎白茶(茶饼)】未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含虚假内容的两款茶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当事人经营的高山贡眉(茶饼),标签上有虚假内容且标注事项不全,属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2.罚款2000元。
当事人采购高山贡眉(茶饼)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3118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