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百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群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5322199278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镇格凸大道(亚鲁王广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5
2021-04-15
(2021)黔0425执312号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紫云自治县百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邓*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3185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市监处﹝2023﹞168号
现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10月29日和2023年5月26日,从毕节市七星关区建豪五金店采购两种涉案物品(插座型号QH-329,购进16只,进货价:28.9元/只,销售价:43.9元/只;型号QH-308,购进10只,进货价:35.9元/只,销售价:54.9元/只),分别销售3只给抽样机构作为检验样品,型号QH-329库货量:8只,型号QH-308库货量:5只。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251.4元(43.9*16+54.9*10),违法所得215元[(43.9-28.9)*(16-8)+(54.9-35.9)*(10-5)]。经查实,当事人已构成销售不合格延长线插座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9月19日,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L-05-2023-0386和L-05-2023-0388)各1份共10页,证明对当事人销售的延长线插座进行抽样检验,被抽样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批次、抽样基数、销售单价及抽样的插座结果不合格的事实; 2.2023年11月6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贵州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编号:L-05-2023-0386和L-05-2023-0388)各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收到检验结果通知单的事实; 3.2023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笔录1份3页,证明当事人店内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4.2023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图片1份共3页,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及两种涉案产品和抽检备样品情况的事实。 5.2023年11月14日,我局出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紫市监强制〔2023〕五-20号)1份1页,证明对当事人待售的不合格延长线插座和抽检备样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的事实。 6.2023年11月16日,执法人员对被委托人徐朝贵的《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插座的进销货数量、价格等事实; 7.2023年11月16日,被委托人徐朝贵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林群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信息和身份信息的事实。 8.2023年11月16日,被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页,证明被委托办理事项、委托时限、委托身份证明等事实。 9.2023年11月16日,被委托人提供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5
2
紫市监不罚[2023]2号
经调查,不合格牛蛙是2023年4月20日在南明立军水产品经营部进购的,20斤,销售数量记录是11.08斤,销售金额为416.50元,进购价是10元/斤,销售价是37.6元/斤,已销售11.08斤。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兽药残留、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5月11日,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经营的牛蛙进行抽检,2023年6月13日,我局接到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牛蛙《检验报告》(№: CTT23050803063)1份,经检验,牛蛙的呋喃西林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2023年6月13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销售有该批次不合格牛蛙的事实。
3.2023年7月17日,当事人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合法的事实。
4.2023年7月17日,对委托代理人徐朝贵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
5.该公司提供供货方出具该批不合格牛蛙的《营业执照》、《进货清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销售清单》复印件各1份共4页,证明该公司采购的该批不合格牛蛙的购进数量、销售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且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事实。
6.该公司提供《整改报告》、《商品召回公告》照片各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知晓经营的该批次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履行食品召回制度、处置的事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