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裕达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金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2MACF12TG9H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方城县杨集乡张楼村张楼8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6〕151号
2025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河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内容称:“投诉人2025年11月13日在该商家买的蒙牛纯牛奶,生产日期2025年4月28日,质保期半年,已经过期。诉求:要求赔偿500元”。根据河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内容,2025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经查:在该超市经营场所内靠北墙销售饮料区域的货柜上摆放有待售的食品标示为“蒙牛”?纯牛奶10盒,食品外包装标示内容有:“蒙牛”?纯牛奶,净含量:200ml,产品类型:全脂灭菌乳,产品标准号:GB25190,生产日期:见包装喷码,生产厂商:蒙牛乳业泰安有限责任公司(代码:1R),地址/产地: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天门大街669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037090100044,配料:生牛乳,保质期:6个月;现场检查发现的10盒标示为“蒙牛”?纯牛奶中7盒标示的生产日期为20250703,剩余3盒标示的生产日期为20250428;截止现场检查时,上述生产日期标示为20250428的3盒“蒙牛”?纯牛奶均已超过保质期。2025年11月14日,经报请局领导审批获准,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方市监强制〔2025〕76号,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示为“蒙牛”?纯牛奶,净含量:200ml,数量:3盒)予以扣押。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2025年5月13日从方城县钟鑫副食商行购进的“蒙牛”?纯牛奶;当时一共购进了10箱,购进价格是42元/箱,销售价格是45元/箱;购进后该超市把一部分整箱的进行了拆零销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盒装“蒙牛”?纯牛奶就是该超市自行拆箱销售的、销售价格是2元/盒。当事人购进时查收了供货商开具的购进凭证,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销货清单复印件。当事人表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盒装“蒙牛”?纯牛奶仅售出1单(共2盒),就是销售给投诉人那1单。该案涉案货值金额6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元。
另查明,2025年2月24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人在当事人超市购买到了过期食品的投诉举报。2025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核查时,在当事人超市货架上发现了待售的“泓一”?岩烧肉松吐司4包(生产日期20241107,保质期90天)已经超过保质期。经核查后,鉴于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我局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作出了不予立案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4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蒙牛”?纯牛奶,净含量:200ml,数量:3盒)。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