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杨铭宇爱民街黄焖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2MAC7JL7G1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海拉尔东路丽苑小区捷屹小区104号楼-1层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新市监处罚〔2026〕154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时,冷藏柜内存放的部分食品未使用食品理盒存放,经责令改正,经营场所厨房内冷藏柜中仍有部分食品未使用食品级整理盒贮存食品原材料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贮存“超市化”要求,使用食品级整理盒分类存放散装食品原料和拆封的预包装食品,并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贮存盒外要对应的标注存放食品及原料的名称、生产或加工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防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依据《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食品贮存“超市化”管理要求的”。
5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