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佳祁美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仕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7FDW4E1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应店街镇大马坞村49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4
(2025)浙0603民初19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诸暨市佳祁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佰阳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5)浙0603民初19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诸暨市佳祁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佰阳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3
(2025)浙0603民初19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诸暨市佳祁美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佰阳纺织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961号
当事人诸暨市佳祁美纺织有限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应店街镇大马坞村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于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改变林地用途范围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柒元贰角伍分(¥6,267.2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或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柒元贰角伍分(¥6267.25)。
6267.25元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