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香约烟酒门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静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636MA0A454Y5W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保定市顺平县蒲上镇永平路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顺市监处罚【2023】182号
2023年5月4日,我局接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1130636002023050481552516称“本人于2023年5月3日在香约超市购买一袋鸭翅和一袋花生米,吃完感觉肚子不舒服,查看包装袋才知道购买的鸭翅已经过期,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保质期9个月,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我局执法人员侯非非、陈继兵两人于2023年5月9日对顺平县香约烟酒门市进行检查,当场未发现同批次过期食品和其他过期食品。经询问,该店负责人称确实售卖过同款商品。
1、没收违法所得6元;2、罚款2000元人民币,共计2006元
2000.00元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4
2
冀市监保处〔2023〕13063623000192号
2023年5月4日,我局接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1130636002023050481552516称“本人于2023年5月3日在香约超市购买一袋鸭翅和一袋花生米,吃完感觉肚子不舒服,查看包装袋才知道购买的鸭翅已经过期,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1日,保质期9个月,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我局执法人员侯非非、陈继兵两人于2023年5月9日对顺平县香约烟酒门市进行检查,当场未发现同批次过期食品,经询问,该店负责人称确实售卖过同款商品,已于2023年5月5日自行检查发现过期后作下架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0.0006万元,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