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加格达奇区尹娜美容会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1MA196WE577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北秀居委会东一步行街(传输局楼三、四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3]54号
你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励或赠予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对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承担修理、更换以及造成损害的赔偿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一款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规定,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经营者当事人逯春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页,证明:逯春泉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身份的事实; 3、逯春泉《询问笔录》1份3页,证明:加格达奇区尹娜美容会馆向举报人祖志瑶赠送2瓶银色小瓶无中文标签产品、2瓶透明小罐产无中文标签产品的事实; 4、举报人祖志瑶提供的聊天记录及支付记录1份2张1页、举报人祖志瑶《询问笔录》1份2页,证明:举报人祖志瑶2023年3月4日向加格达奇区尹娜美容会馆支付2980元的事实; 5、经营者逯春泉提供的购买记录1份1页、银色小瓶库存照片1份1页、收据1份1页,证明:银色小瓶、透明小罐的购进渠道,银色小瓶仍有39瓶未使用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经过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