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鸿源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鸿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5MA5P9NHD5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兴安县溶江镇开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27
(2023)桂0423民初6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黄*
兴安县鸿源农资经营部
蒙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农(肥料)罚〔2025〕9号
2025年6月1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 XT12025061600680)”,举报当事人淘宝店铺销售的一款名为“葡粉王”的肥料产品,该产品肥料登记证号是农肥(2020)准字16428号,登记作物是小油菜,但是该产品包装上却还有标注适应其它作物使用,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属于修改肥料标签产品。当事人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本机关于2025年7月 2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淘宝店铺销售的上述一款名为“葡粉王”的肥料产品包装瓶标签上标注着:“葡粉王?,上粉专用,净重:280克,农肥(2020)准字16428号,登记证号:农肥(2020)准字16428号,成分及含量:氨基酸≥100g/L, Mn+Zn +B≥20g/L,推荐使用作物:葡萄、草莓、樱桃、枇杷等,代工生产商:山东德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机关执法人员经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网站查询发现该肥料产品登记的“适宜范围:小油菜”与该肥料产品包装瓶标签上标注的“推荐使用作物:葡萄、草莓、樱桃、枇杷等”不一致,是属于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从北京中沃国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肥料产品80瓶,规格为280克/瓶,进货价是15元/瓶,销售价是20元/瓶,已销售了50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送达回证、肥料产品照片打印件、身份证、结婚证照片打印件、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网站查询肥料登记内容打印件、购货转账明细查询截屏打印件、买家在本店的订单截屏打印件等证据证实当事人有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违法事实。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