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嘉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梅兰 | 注册资本:5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689974461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芷胜庄村3-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6-10
2014-06-10
(2014)台温商初字第10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与台州市海门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州斯特美鞋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4-06-06
2014-06-06
(2014)台温商初字第114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孟**与浙江万嘉鞋业有限公司、台州斯特美鞋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4189.50元
民事案件
3
2014-05-04
2014-05-04
(2014)台温商初字第4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与台州斯特美鞋业有限公司、温岭市飞宇电机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16139685.8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4〕546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2009年6月3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在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其未按照该条例规定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经本局发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后,当事人仍未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也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亦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截至2024年5月6日案发,当事人开业后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当事人未在核准登记的住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亦未办理公司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且通过登记的电话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且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报税。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当事人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至今仍无从事经营活动,属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10-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7-07-07
2016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6-07-08
201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