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和浩特市中科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额尔敦套吐格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2MA13NUFF7R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东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3#楼公寓房192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7号
2023年7月13日,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丁香路区域服务中心对呼和浩特市中科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的曙光国际中科检大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东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3#楼)进行检查时,发现曙光国际中科检大厦整体消火栓无水、喷淋无水、防排烟设施未启动、消防广播未启动、19层楼层显示器故障,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978号)、现场照片、蒙铁的询问笔录1份、王鹏的证人证言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物业费缴纳收据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呼和浩特市中科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呼和浩特市中科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6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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