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丰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建明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9MAC7RH9815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白泽湖路东侧锦湖大厦101-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6〕29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宜丰县城销售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平衡态羊奶粉和平衡态小分子生物活性肽。当事人为了销售商品,专门开设了体验厅,体验顾客主要是老年人,顾客在体验产品时同时观看当事人从互联网上搜集播放的宣传视频,宣传视频播放内容是喝羊奶具有补血、养阴、补肾、消肿、长寿、预防治疗消渴病糖尿病等功能,当事人该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的检测结果可以认定其销售的羊奶粉为普通食品并无治疗功效,且销售羊奶粉未履行索票索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2024年10月开业以来,通过此种宣传形式,当事人共售出羊奶粉50箱(每箱12盒,每盒320克),售价99/盒,认定违法经营额5940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元。
25000.00元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2
安市监公处罚〔2023〕8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21日注册营业执照,主要宣传销售平衡态红蓝光护理仪、平衡态红蓝光治疗仪及平衡态系列产品为主。当事人在经营期间利用组织中老年人开展讲座等形式推销平衡态系列产品,对顾客现场宣传平衡态红蓝光护理仪具有“调理慢性疾病、辅助治疗”的作用,而当事人销售的平衡态红蓝光护理仪是一款非医疗器械普通电子产品,并不具备任何治疗功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功效的证明资料。2023年3月至8月期间,当事人共购进平衡态红蓝光护理仪3台,购进价格5500元/台,销售平衡态红蓝光护理仪1台,销售价格7000元/台。该护理仪当事人已退货退款,本案无违法所得,涉案货值金额21000元。
当事人在销售平衡态系列产品时,通过利用讲座等方式宣传其产品,宣讲的内容中存在虚假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