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潜江市泰铭疗养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启光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MAC0PU971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向阳工农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129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主体业态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2026年3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食堂的食品留样标签标识有留样餐饮、留样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等内容,但未标识食品留样量。 同时,在其食品库房发现摆放有一件已开封尚未使用完的“多味雪菜(酱腌菜)”,其外包装标识有“净含量:计量称重,产地:湖北省仙桃市,生产地址:仙桃市郑场镇轻纺工业园,保质期:180天,生产日期:2025/03/08”等内容,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对上述过期的“多味雪菜”予以当场销毁。 据当事人陈述,上述“多味雪菜”是2025年6月6日从个体经营户聂衍辉处购进的,购进了1件,购进价格20元/件。当事人的食堂是根据每月的伙食费用,每周制定食谱,每天按照食谱制作菜品,没有对菜品单独定价,没有保留菜谱。 由于当事人没有对菜品单独定价,也没有保留菜谱和原料使用记录,故无法计算其经营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案发后,当事人改正了食品留样标签,并对库房食品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对食品信息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了标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已改正食品留样不规范的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 以上二项合并,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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