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沐本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B0TNYF7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2号海佳云顶小区裙房商铺二层2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5〕1272号
1、当事人自2025年1月起,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2号海佳云顶小区裙房商铺二层201室经营一家足浴馆,经营项目包括足浴、按摩服务活动,由于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欠缺,当事人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为足浴、按摩的顾客提供免费餐饮服务(重庆小面、酸汤水饺、麻辣粉和牛肉面),故经营期间无违法所得。
2、当事人从淘宝店铺“莫吉托酒店日用品”购买涉案大桶装洗手液(花蝉月白茶洗手液 、净含量5kg),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当事人将大桶装涉案洗手液灌装进复用化妆品小瓶中提供给顾客使用,当事人未在可视范围内对实际使用小瓶洗手液的标签做任何说明和标记,小瓶瓶身上的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洗手液均为免费提供 给顾客使用,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指出后,当事人立即进行纠正,将经营场所内未有标签标识的洗手液进行回收,用于员工自行使用, 故本案不存在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