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玉海 | 注册资本:2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5950050295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育红巷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2
(2024)青2801民初528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2
2024-04-02
(2024)青2801民初529号
青海格尔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3
2022-11-09
(2022)青28民终58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实验小学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1-09
(2022)青28民终58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教育局
格尔木市实验小学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3-31
(2021)青2801民初22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市教育局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6
2021-10-13
(2021)青2801民初22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市教育局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7
2021-08-17
(2021)青2801民初2083号
典当纠纷
格尔木恒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8
2021-05-27
(2021)青2801民初9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孙**,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9
2020-10-20
(2020)青2801民初27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10
2020-07-29
(2020)青2801民初19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黄**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23
2024-06-17
(2023)青2801执996号
合同纠纷
格尔木市教育局、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2-28
2023-09-04
(2023)青民申484号
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教育局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17
2021-11-16
(2021)青2801执1713号之十二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等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8-04
2020-07-28
(2020)青2801民初1943号
黄**与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1-04
2017-06-20
(2017)青2801民初64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罗**、魏*与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01
2017-11-17
(2017)青28民终3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与罗**、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11-30
2017-11-17
(2017)青28民终3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与罗**、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7-04-06
2017-02-10
(2016)青2801民初17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孙**与被告罗**、魏*、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2-20
2017-01-20
(2016)青28民终45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与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6-10-11
2016-10-11
(2015)格民初字第141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徐*诉被告孙**、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1853926.6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一稽罚﹝2025﹞1号
1.虚假申报房屋交易收入款项 你公司2018年至2022年期间销售转让25户住宅(其中包括赠送格尔木市教育局2套)转让收入及视同销售价款共计10,794,722.00元,未在当期如实确认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格尔木市教育局提供的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青2801民初2230号、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青28民终585号、格尔木市实验小学教师住宅楼教育局与格尔木慧子伟业有限公司结算书用于证明住宅的户型、面积,格尔木市实验小学教师住宅楼项目相关价格。 证据二:你公司提供的房屋转让协议、住宅楼高层销售情况表、纳税申报表及法定代表人孙玉海询问(调查)笔录。用于证明你公司销售转让住宅事实,以及未确认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事实。 证据三:你公司对公账户资金交易明细。用于证明你公司销售转让住宅收入未转入对公账户事实。 证据四: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东城区税务所提供房屋转让协议等资料。用于证明你公司销售转让住宅事实。 2.虚假申报租金收入款项 201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你公司将位于格尔木市育红巷10号1幢一层租赁给陈其生,合同金额为1,060,510.00元,未在当期如实确认收入,虚假纳税申报。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你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申报表及法定代表人孙玉海询问(调查)笔录。用于证明你公司出租房屋,以及未确认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事实。 证据二:你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借条、收据及青海银行客户回单打印凭证。用于证明2015年至2022年你公司以租金抵借款事实。 3.签订租赁合同虚假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年12月,你公司与格尔木军融服务社签订合同,向其出租格尔木市育红巷10号1幢一层房屋,合同金额12,000,000.00元,未在当期如实确认收入,虚假申报缴纳印花税。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你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申报表及法定代表人孙玉海询问(调查)笔录。用于证明你公司出租房屋,虚假申报缴纳印花税事实。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
1。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增值税253,423。82元的50%的罚款,计126,711。91元。 2。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城市维护建设税8,869。83元的50%的罚款,计4,434。92元。 3。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31,143。15元的50%的罚款,计15,571。59元。 4。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土地增值税346,676。45元的50%的罚款,计173,338。23元。 5。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房产税19,954。29元的50%的罚款,计9,977。16元。 6。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处以所偷印花税7,435。60元的50%的罚款,计3,717。81元。
333751.62元
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5-01-17
2
格建罚字﹝2024﹞第013号
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对格尔木慧子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5000.00元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11
3
西税一稽罚﹝2024﹞4号
.
。
355279.61元
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